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
也是同学们心灵的栖息地
让图书馆成为一片无烟的净土
让每一位读者都能在这里享受到
清新的空气和优雅的阅读环境
需要我们的共同守护
图书馆控烟管理办法(暂行)
图书馆是学校防火重点单位,为了给师生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,建设文明、和谐、无烟校园,减少消防隐患,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规划函〔2020〕455号)和《吉林省无烟学校建设方案》的有关条款规定,根据《长春光华学院校园控烟工作管理办法(暂行)》,制定本办法:
一、禁烟范围:图书馆楼全楼(含卫生间)。
二、馆内所有工作人员对禁烟场所进行日常监督,对入馆人员及时进行提醒和劝阻。
三、对违反禁烟细则的处理:
1.没收打火机等存在消防隐患的物品,对违规者予以警告教育。
2.如再次发现违规,在图书馆通报批评,同时上报学工处通报所在学院。按《长春光华学院校园控烟工作管理办法(暂行)》等相关规定处理。
3.对因违反本办法,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学校保卫处处理。对违反国家法律的送交国家相关法律部门,追究刑事责任。
文案:综合办公室
初审:王 博
复审:王志岩
终审:王海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