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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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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卡借阅、挂失使用方法

 

一、全校师生借阅图书均使用学校统一办理的校园卡。

二、校园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,因转借而发生的一切后果,其责任由证件持有者承担。

三、校园卡无照片、姓名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者,不能进入图书借阅室、报刊阅览室。

四、校园卡如有涂改、伪造、更换他人照片,将暂停使用,并交所在院系处理。

五、读者丢失校园卡,及时办理挂失登记手续,并在两天内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。如果校园卡遗失未及时办理挂失手续,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。

六、学生离校时,到图书馆流通部还清所借图书,处理违章事宜。办理注销手续方可办理离校。未还回图书一律按丢失处理。

 

 

图书借阅规则

   

一、我校教职员工、学生,需持本人校园卡,经工作人员验证后,方可进入图书借阅室。书、包等物品不得携入借阅室内。

二、本院学生可借图书20册,借期30天。教师、教辅人员可借图书30册,借期90天。所借图书到期后,属续借范围内的图书,每种图书可续借一次,从续借之日起30天。

三、所借图书还书日期逢寒暑假,图书管理系统借期将自动顺延至开学后一周,超过一周按超期处理。

四、读者入馆查找图书时应将看后又不借的图书放回原来位置,以防止图书乱架。

五、读者借到图书时应立即检查,如发现勾划、批注、缺页、污损等情况,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破损章以说明责任,否则由借阅者负责。

六、读者遗失图书应立即到图书馆还书处办理图书挂失手续。遗失、损坏图书未赔偿者停止借书,按规定赔偿(包括图书超期罚款)后方可借书。

七、借出的图书如遇特殊需要,无论到期与否,本馆有权随时催还。

八、所借图书不得勾划、涂抹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被水、油或其他液体浸湿、撕页及抽磁条,如发生上述情况者按规定赔偿。

 

 

图书、报刊遗失赔偿

 

一、遗失普通图书,按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。

二、遗失多卷书中的某一册或数册时,将按整套图书价格的3倍赔偿,剩余卷册仍归图书馆所有。

三、遗失孤本、工具书,一律按图书原价3倍赔偿。

四、如果能买到书名、作者、出版者与遗失图书完全相同的图书,可以免交赔款,但需交加工费5元。赔偿后90天内找到原书,可以办理退款手续。

五、当年出版的中文期刊,丢失一期按全年期刊价格赔偿,如果赔偿后90天找到原刊或买到相同的期刊,可以办理退款手续。

六、遗失外文期刊将按原价的5倍赔偿。

七、遗失合订期刊按期刊全年定价的3倍赔偿。

 

 

图书、报刊损坏赔偿

 

一、凡勾划、涂抹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被水、油或其他液体浸湿、撕页等图书,视其程度不同每页罚款210元。如损毁严重,无法修补,一律以相同版本的图书赔偿,并交加工费5元,不能赔偿原书时,按遗失赔偿处理。

二、封面、书名页、版权页破损和正文缺页的图书;被水浸泡过的整册图书,一律按遗失图书处理。

三、拆线、松线的图书,交加工费(精装7元,平装5元)。

四、破坏图书磁条者,每次每册罚款10元。

五、损坏图书条码者,每次每册罚款10元。

六、凡勾划、涂抹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被水、油或其他液体浸湿、撕页的刊、报视其程度不同每页罚款25元。如损毁严重,无法修补,一律以相同版本的刊、报赔偿,合订刊需交加工费5元,不能赔偿原刊、报时,按遗失赔偿处理。

 

 

交流研讨空间管理规则

 

一、我校读者均可申请免费使用。

二、使用人需提前三天到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进行预约,使用当天需要进行登记。

三、使用前读者可对自己的预约申请进行修改,如因事不能利用该空间,要提前到参考咨询部取消预约,以免影响其他人使用。

四、使用人应爱护室内设备,并妥善保管自身物品。

五、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 

 

电子文献阅览规则

 

一、读者进入本室要持本人校园卡刷卡上机,结束用机时要关好计算机,并在工作台刷卡结账退出计费管理系统。

二、上机时要按操作规程进入计算机系统,如遇故障应及时与老师取得联系,禁止私自拆卸和击打计算机,如造成设备损坏将按相关规定赔偿。

三、本室设备,禁止私自拆卸调换,一经发现拆卸调换者将按相关规定处罚。

四、上机前请检查本机设备是否完好,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值班老师,如不报告则视本机上机前为正常。

五、本室计算机均安装了还原保护卡,为此敬请您保存好自己的重要文件。

六、不准登陆黄色或非法网页,不准在网上发布有害信息及使用污言秽语,一经发现将取消上机资格。

七、保持室内卫生,禁止在室内吃零食、吸烟、乱扔杂物、随地吐痰,违者经教育不改者,将取消上机资格。

八、贵重物品妥善保管,如有丢失责任自负。

九、下机前请自觉清理本人所留下的废弃物,并将计算机等设备摆放整齐。

 

 

教师阅览室阅览规则

 

一、本室收藏各类外文原版书和工具书,读者进入本室需出示校园卡。

二、本室图书不提供外借服务,有需要复印者,可向管理人员办理临时借阅手续,复制完成后应及时归还。

三、读者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、笔记本入室,其他物品不得携带入内。

四、读者入室选书时请按照分类法排架的序号选书。阅毕的图书请放回原处。请保持书架整齐和室内卫生清洁,禁止乱架行为。

五、请读者爱护图书,请勿在书中涂画、圈点或撕页。

六、请保持室内安静,进入阅览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,请勿在室内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。

 

 

报刊阅览规则

 

一、进入报刊阅览室的读者禁止携带在图书馆借阅的书籍入内。

二、读者每次只能取阅一册期刊,阅后请将该刊放回原处。

三、读者每次只准从报架取阅一份报纸,阅后报头朝外放回原处。

四、未经允许严禁将本阅览室刊、报带出室外,违者按偷窃处理,除批评教育、通报批评外还将按章处罚。

五、如有需要复印的刊、报应在工作台办理暂借手续,在规定时间内还回,违者按章处罚。

六、读者要爱护阅览室刊、报,严禁勾划、批注、涂抹、撕页、开天窗等行为,违者除通报批评外还将按规章处罚。

七、对故意弄乱期刊架位或私自藏匿报刊者,违者按章处罚。

八、在本室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,管理好本室及普通阅览室的纪律、卫生等情况,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领导汇报,做好值班记录。

九、保持室内清洁,不准携带各种食品进入室内,不许随地吐痰、乱扔废物、违者按章处罚。

十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许交头接耳、大声喧哗。

十一、严禁在图书馆内吸烟,违者按章处罚。

 

 

考研阅览室规则

 

一、保持阅览室安静,禁止聊天、喧哗,屡教不改者管理人员有权撤销座位使用权。

二、保持阅览室卫生,禁止在阅览室内食用食品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

三、进入阅览室后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,禁止在阅览室内接打电话。

四、自觉爱护阅览室内公共设施,严禁随意涂抹和破坏各种设备,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。

五、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规定,自觉维护阅览室学习秩序,如有违反,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 

 

普通阅览室规则

 

一、进入阅览室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,衣装整齐,禁止穿过于“暴露”的服装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、保持阅览室安静,禁止在室内喧哗或朗读。进入阅览室后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档,禁止在室内接打电话。

三、自觉保持阅览室内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。

四、爱护阅览室内公共设施,严禁随意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。未经许可,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。

五、禁止用物件空占阅览座位,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的责任,如有丢失后果自负。

六、禁止携带食品进入阅览室内,禁止在阅览室内食用食品。

七、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,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阅览室。

八、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规定,如有违反工作人员除批评教育外,由学工部门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处罚。

 

 

图书捐赠管理制度

 

接受本校教师和社会人士的图书捐赠,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途径之一。为做好接受图书捐赠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捐赠图书被纳入馆藏的条件

1.内容适合本校教学科研发展需求;

2.必须是正式出版物(有国际标准书号);

3.适合高校师生阅读;

4.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,复本以15册为宜。

二、下列图书不予入藏

1.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;

2.严重破损的图书;

3.內有划线、注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

4.不完整的成套图书。